公车夹伤意外罚司机吊照半年 立委批柿子挑软的吃

交通政务次长陈彦伯。(图/简立欣

交通部4月21日预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78条修正草案」,要求公车驾驶人若造成乘客伤者,最高可吊扣驾驶执照6个月。有立委认为类似意外不见得全是司机的错,交通部则表示目前只是预告阶段,预告60天之后会了解民众意见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9日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公路法并备询答,立委洪孟楷指出,交通部上周公告修法,指出公车夹伤意外频传,要扣公车驾驶驾照6个月。但洪孟楷听到有些公车驾驶回馈,表示觉得很委屈,修法对司机太严苛,因为有时是乘客自己睡着,到站时才匆匆忙忙下车,或是其他情况,不能全怪司机。

洪孟楷表示,最近网路上流传一张图,有公车司机要求乘客下车不用说谢谢,原来是因为司机出一趟车要面对上千名乘客,一天要回一千句「谢谢」,只要一个没回,就担心被客诉没礼貌。交通部是否能够体谅公车驾驶的辛劳公车上发生夹伤意外,过错都归司机,这是柿子挑软的吃。

立委陈素月稍后也问及,表示不是归责于公车司机的部分,修法部分应该更周全

交通部政务次长陈彦伯回应,道路安全修正案现在只是预告阶段,预告60天之后将了解民众意见。如果不是驾驶过错当然免罚,至于乘客责任应该如何规范,相关条文怎么修,希望参采大家意见。

据交通部预告修法内容公共汽车开启或关闭车门上、下客时,应先确认乘客安全无虞,若违反该规定并致乘客受伤或重伤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1条第3项规定,处记违规点数3点或吊扣驾驶执照3个月至6个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