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园处性骚案评议出炉 重罚25万、公布负责人姓名
北市劳动局表示,公园处性骚扰案将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处新台币25万元,并且公布事业单位负责人姓名。(本报资料照片)
日前北市公园处发生性骚扰案,北市劳动局性别工作平等会评议成立,考量公园处员工达千人以上,且公务机关应为民表率而加重处罚。北市劳动局表示,将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处新台币25万元,并且公布事业单位负责人姓名。
劳动局表示,双方访谈调查后,将相关资料交给性别工作平等会评议,并考量公园处员工达千人以上,对法令了解与接触应较一般事业单位更为容易,并且公务机关应为民表率,故应加重处罚,将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处分新台币25万元,并且公布事业单位负责人姓名。
北市劳动局长高宝华指出,从这案件可知,事业单位知悉性骚扰情形时,即应采取立即有效的纠正及补救措施,要知道维护职场环境安全是雇主的责任。
高宝华也说,法规里所谓采取立即有效纠正及补救措施,除隔离行为人与被骚扰人、依内部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的流程处理调查外,还可以加强辅导行为人,向全体员工进行职场性骚扰相关宣导,举办定期、不定期的性别平等教育训练等。
高宝华强调,如果雇主知悉后未立即处理,或是因为受骚扰的员工已经离职、员工未提起正式书面申诉等理由而没有较为积极的后续处理,通常就会被认定违法,雇主务必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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