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体罚!政院将通过《幼照法》 最重可罚30万并公布姓名

政院将通过《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正草案。(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虐童事件频传,行政院22日将通过《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正草案,针对体罚部分将明文禁止,若有违反可处新台币6到30万元罚锾元,并公布机构名称行为人姓名

政委林万亿表示,禁止体罚一项原本在《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便有规范,为保障6岁以下幼儿的安全,《幼照法》本次修法将与《儿少法》相关规定衔接。

此外,林万亿指出,《幼照法》修法后将针对2岁到6岁的儿童照顾方式进行松绑,朝更多元照顾的方式规画,以目前企业托育为例,虽有规定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需设幼儿园,但因成本考量,企业面临员工小孩不多的状况下,恐因招收人数不足而无法开设,修法后将鼓励企业联合开设幼儿园、放宽建筑物使用规范或可雇用保母或托育人员

林万亿说明,这是未来托育公共化的一环,如此也可增加托育的供给量,再加上劳动部补助,企业就可提供甚至比供幼孩便宜的托育服务,借此减低年轻父母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