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托虐婴案共开罚51万 社会局公布3托育员姓名防「回锅」
记者罗婉庭/新北报导新北市树林文林公共托育中心发生不当对待幼儿事件,新北市政府社会局在深入调查后,火速将涉案的3名托育人员解聘,并依儿权法开罚受委办单位24万元,3日晚间并依规定将3名涉案保育人员陈怡如、康淑琄、林佩璇除依情节轻重,分别裁处12万、9万、6万外,并公告于卫福部和社会局官网,防止其转调其他单位。
文林共托婴中心被检举管教不当,包括孩童被老师用手臂夹住脖子,孩童双脚悬空2秒后才放下,还以孩童被拖行、摔地及用力掐脸等行为,监视器画面却遭删除,试图销毁证据,此举更是引发挞伐。
对于事后裁罚,社会局副局长许秀能表示,3名涉及不当对待幼儿的托育人员,其中陈怡如裁处12万元罚锾,5年内不得担任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或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之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康淑琄则裁处9万元罚缓及4年内不得从事托育相关工作;林佩璇则裁处6万元罚缓及3年内不得从事托育相关工作。另外,中心主任和护理师也各裁罚6万元。
许秀能表示,经与家长协商,家长如对监视器内容有任何疑虑,社会局邀请家长一周内到局里观看,至于家长质疑有部分时段疑遭业者格式化问题,社会局已将整颗硬碟交由警方,请警方协助还原。
社会局长张锦丽重申,发生此一不当对待事件,令人非常痛心,社会局在获报后,在第一时间立即介入调查,依儿少权法相关规定进行裁罚并公告;不过,她深信绝大多数的托育人员均怀抱理想,用最大的爱心和耐心在照顾每位家长托付的宝贝。社会局除加强各中心教育训练和宣导外,也会随时不定期派员稽查,以维护家长和送托幼儿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