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归女租屋处被摀嘴袭胸 使出周星驰踩脚奇招击败恶狼

▲被害女子使出「踩脚」奇招重挫色狼。(图/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女子前年某天夜归回到租屋处时,一打开租屋处铁门,竟遭到陈姓色狼从身后摀嘴袭胸,还被摸下体,情急之下,她使用周星驰招式重踩色狼的脚、手肘对方,因而顺利脱困报警全案因此曝光。高等法院驳回陈男上诉,维持一审10月有期徒刑判决,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他须赔偿女子20万元。

判决书提到,陈男将机车停放在巷内,尾随被害人走进暗巷,竟基于强制猥亵犯意,以左手从后方摀住被害人嘴巴右手则伸出抚摸胸部及下体,但因被害人奋力挣扎,并以手肘推挤、以脚踩踏脚部的方式反抗,借此大声呼救并赶紧跑开报警求救;案经警方循线调阅路边监视录影画面,陈男因此落网。

陈男不否认有于案发当晚骑乘机车及步行经过相关路口,但矢口否认有强制猥亵的犯行,辩称「对她(被害人)强制猥亵的人不是我」。不过,被害人证称,「凌晨3时许独自走回租屋处,打开租屋处大门铁门后,陈男从后面用左手摀住我嘴巴,右手摸我胸部,并且往下摸到私处,他是隔着衣服摸,当时用手肘推体、踩脚,他本来摀住我的嘴巴,后来松开时,我就大叫,他就跑掉了,他的身高大约170 几公分头发为短黑发,并且有戴口罩...」。

判决书指出,一审以陈男罪证明确,适用刑法第224 条规定,并审酌他智识思虑均属正常,竟为逞一时色欲,不知尊重他人身体及性自主意愿,对被害人为强制猥亵行为,导致被害女子身心甚钜,且同时期另因违反性骚扰防治法案件遭判刑,而本案因他一时性冲动,任起非分之心,恣为逾矩之行,足认恶性重,动机亦无有何情堪悯恕之处,量处有期徒刑10月妥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