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嫖少女定罪 高市府官网公告长相已有181人
▲ 吃幼齿判刑确定公告,社会局:依法警惕。(图/高雄市政府电子公报资讯网)
专挑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的嫌犯要小心了,只要被法院判刑确定,大头照就会被高雄市政府网站公告,市府社会局表示是基于保护儿少的权益和福祉,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第34条规定,从2011年到现在,已经公告181 名嫌犯,但可能是宣导不周,市民几乎都不知道能够查询。
专挑未成年少女性交易,一旦被查获,现在不只得判刑坐牢,当事人的照片还得被公布在高雄市府网站上。实际上高雄市政府官网,拉到最下面,看到「市府公报」的选项,点进去后会跳出电子公报资讯网,再用关键字搜寻「性交易」,果然跑出一堆电子公报,点进最下面那项公告,附加档案一打开,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的5名男子,大头照全公开。
对于此项讯息,有民众表示,「我不知道耶!我不知道,我觉得他们做坏事,本来就要被公开啊!」有人则说,「可能宣导的不是很清楚,没几个人知道。」
民众大多不知道市府原来有这样的资讯可以查询,而且不只是和少女性交易的嫌犯会被公布,诱使少女犯罪的马夫也算在内,一旦被法院判刑确定,社会局就能依法公告嫌犯的姓名、照片及判决要旨,为了就是要警惕加害人,也要提醒可能的受害者多注意,社会局从2011年到现在,已经公布了181名嫌犯。
民众表示,「家里有未成年的少女,妈妈可能就是会比较关心这个网站。」另位民众说,「看照片其实不见得,就是不见得会认得,如果他是有地域性(犯案),可能我住这地方,我可以搜寻这附近的,那或许会比较有效吧!」
▼ 公布未成年性交易犯,加害人恐改名搬家。(图/高雄市政府电子公报资讯网)
市民对于市府这样的政策,大多表示赞同,因为性侵、性交易案层出不穷,而嫌犯假释或交保后,很有可能再犯,就像之前的狼医已经70岁,都可以当少女的阿公了,却仍多次以金钱利诱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另外,还有许多人利用脸书或通讯软体诱骗少女从事性交易。
不过,社会局也坦言,目前都是不定期公告,加害人可能在县市间流动,也可能改名,再加上没宣导成效不大,未来不排除设置整合性平台,统整所有加害人资讯再公告。(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 专挑少女性交易,医师、脸书狼交保再犯。(图/高雄市政府电子公报资讯网)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
第23条:引诱、容留、媒介、协助、或以他法,使未满18岁之人为性交易者,....。第24条:以强暴、胁迫、药剂、诈术、催眠术或其他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未满18岁交之人为性交易者......。第25条:意图使未满18岁之人为性交易,而买卖、质押或以他法,为他人人身之交付或收受者,.......。第26条:犯第24条第一项、第二项或第25条第二项之罪,而故意杀害被害人,或因而致被害人于死者,处死刑;致重伤者,处无期徒刑。第27条:拍摄、制造未满18岁之人为奸淫或猥亵行为之图画、录影带、影片、光碟、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者,......。第28条:散布或贩卖前条拍摄、制造之图画、录影带、影片、光碟、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者,.....。第29条:利用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或其他媒体刊登或播送广告,引诱、媒介、暗示或以他法使人为性交易者.....。第34条:犯第23条至第29条之罪,经判刑确定者,主管机关应公告其姓名、照片及判决要旨。前项之行为人未满十八岁者,不适用前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