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監院稱不公布園所「自相矛盾」北市教育局:官網已公告
针对北市幼儿园案监察院对于新闻稿不公布幼儿园及行为人姓名有意见,教育局表示,有在官网公告幼儿园名称、行为人姓名。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监察院作揭露北市某私立幼儿园教保员对多名幼童性侵害、性骚扰事件,认为北市府3月发布该案行政调查结果新闻稿,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机构名称行政处分,新闻稿却因「儿少权法」不公布幼儿园、行为人姓名自相矛盾,将立案调查。教育局表示,新闻稿未公布是保护被害人,但有在官网公告幼儿园名称、行为人姓名,未来也会询问主责机关厘清相关规范。
教育局副局长陈素慧表示,2022年7月发生该案时,经调查未发现相关事证,没有公告,去年7月第二案爆发后,经行政调查属实后,教育局有在官网公告幼儿园名称、行为人姓名,之所以没在新闻稿揭露名称,是出于保护被害人的立场。
陈素慧说,监察院称「儿少权法」69条主要在于避免造成被害儿少身分资讯被识别而曝露其隐私,非包庇加害人,若新闻稿直接公布幼儿园姓名,恐对被害者甚至曾念过该幼儿园的学生,产生二度伤害,过去也没有县市会直接在新闻稿上公布。
陈素慧说,若卫福部认为类似案件应园所姓名公布,也应和地方政府讲清楚公布时机点,例如判决出炉、行政调查还是有通报就要公布,面对监察院质疑,陈表示,后续会来询问中央主责机关相关规范,厘清时机点与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