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性侵案「家长争取看监视画面」 教育局:检察官已同意

▲北市教育局长汤志民(右)说明幼儿园性侵案。(图/记者许敏溶摄)

文/中央社

台北市幼儿园性侵案,教育局今天开记者会表示,24名受害幼生皆受理,8案认定是因部分家长认为直接诉诸司法更有效率、不在教育局端陈述。教育局并争取让家长看监视器画面。

已遭废照的台北市培诺米达幼儿园园长之子涉性侵多名幼生,民进党发言人吴峥、台北市议员简舒培、洪婉臻今天召开「蒋万安『深刻检讨』狼师案?7成被害者讨无公道」记者会。

北市教育局今天也开记者会回应,由局长汤志民主持。他表示,此案24名幼生通报均受理,有部分家长认为直接在司法端陈述更有效率,也避免多次阐述过程造成二度伤害,就不在教育局端陈述。

教育局说,调查小组积极访谈家长、幼生及其他教保相关人员等,调查搜集相关违法事证,并做成调查报告提送认定委员会决议,只要查有证据立即开罚。认定委员会就其中8案认定有明显构成违法事件,其余部分个案虽直接认定,但北市仍积极移送司法调查厘清。

教育局表示,教育局是行政调查,与司法调查目的不同,已采最重惩处。行政调查与司法调查的目的、调查手段及调查期程均不同,教保服务机构违法事件(包括性平事件)行政调查,是为确认教保相关人员有无违反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30条或教保服务人员条第33条之违法行为。

如经依「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行政调查属实,即可立刻依法裁处「行为人」及负责人外,并认定其是否有终身或1年至4年不得再聘任为教保相关人员状况,刊登于「各教育场域不适任人员通报及查询系统」,管制相关人员在进入幼儿园,故其行政调查期间较司法调查期间短,可用调查手段亦与司法调查不同,目的为裁处行为人及相关人员,与司法调查目的不同。

教育局表示,是本于行政调查目的,不需等司法调查结果,就可即刻、有效先行对违反儿少保案行为人采取停职手段,保护幼生、避免伤害扩大,并将行为人及负责人裁处法定最重罚锾,且终身均不得再聘用为教保相关人员。

教育局并说,「教保人员条例及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调查处理办法)于112年3月已正式施行,教育局依调查办法第3条成立认定委员会;而调查委员由中央教育部「违法事件调查学者专家人才库」择取,并有具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相关专业素养之学者专家,全数外聘,相关人员组职均报中央管控。

而认定委员会之组成依法另增聘2名性平专家学者,所有委员一致共识决,一致通过「最重裁处」,委员组成并无对此案决议产生影响,更绝无包庇。

汤志民说,照顾孩子是教育局的责任,只要家长需要支持与协助,教育局责无旁贷;112年案发时即已组成专案小组全面清查幼生家长辅导意愿,并依家长需求转介教育局需要协助幼儿辅导方案办理后续辅导追踪事宜。

另外,社会局也针对每个通报个案均提供心理咨商辅导服务、司法扶助,并提出「成立本案全程陪伴专案服务模式」精进方案,盼能提供全程及全方位咨商服务及司法扶助措施。

媒体提问家长希望查看监视器,对此教育局表示,本来监视器画面是不能调阅,但家长关心情切,市府特别请警方协助,在请示检察官同意后,依检察官指示提供家长观看自己小孩监视器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