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性侵案北市府不公開園名 監委:自相矛盾

监察委员叶大华、田秋堇、纪惠容今天表示,台北市私立培诺米达信义幼儿园爆发教保员对多名幼童性侵害、性骚扰事件,持续追踪关注该案之发展。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针对台北市私立培诺米达信义幼儿园爆发教保员对多名幼童性侵害、性骚扰事件,监察委员叶大华、田秋堇、纪惠容今天在回应媒体提问时表示,已持续追踪关注该案之发展,并于年初就台北市政府有无依法善尽调查及监督之责等情,立案调查中。

三位监委表示,台北市政府于3月12日发布本案行政调查结果之新闻稿,既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机构名称之行政处分,且该园已于去年停业,新闻稿却又不对外揭露该园名称,实有自相矛盾之处,导致外界误解「儿少权法69条」变相包庇加害人。

三位监委表示,培诺米达信义幼儿园于2022年至2023年间爆发负责人暨园长之子毛姓教保员疑似对十余名幼童性侵害、性骚扰之情事,该园经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于去年停业。年初已受理受害幼童家长陈情,并立案调查台北市政府有无依法善尽调查及监督之责,并就现行依「儿少权法69条」未公开疑似加害人之资讯前,如何避免类此因资讯封闭而衍生之儿少受害案件进行厘清。

调查监委表示,「儿少权法第69条」立法理由及精神,主要在于避免造成被害儿少身分资讯被识别而曝露其隐私,致造成二度伤害,而非为包庇加害人。

调查监委指出,为避免加害人有持续侵害之行为,媒体自可依该条第4项规定,如为增进儿童及少年福利或维护公共利益,且经行政机关邀集相关机关、儿童及少年福利团体与报业商业同业公会代表共同审议后,认为有公开之必要,不在此限。意即如具有维护儿少最佳利益之公益目的,媒体非不得报导刑事案件之当事人,权责机关可循相关机制把关。

三位监委指出,本案后续除将调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台北地检署于2022年案件发生开始,有无善尽调查职责,另将一并调查厘清中央及地方主管机关对于儿少保护事件揭露加害人资讯之标准,以维护公益,供所属及媒体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