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局公布4步骤 供托婴中心协助家长委托用药
托婴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托药。(高雄市社会局提供/林雅惠传真)
高市社会局为协助各托婴中心落实托药规定,特别延聘幼托专家共同于2018年底编撰「高雄市托婴中心托育服务指引」,针对委托给药家长须知、服药委托书、托药单/给药纪录单、托给药托育人员照顾策略及操作程序提供范例供各托婴中心参考,另在定期托婴中心业务评鉴及访视辅导中协助检视流程的落实,保障幼儿的用药安全。
社会局表示,幼儿在托婴中心如有协助用药需求时须依循步骤如下:
一、家长务必详填「幼儿喂药委托书」,确认用药细节,连同当次就诊当日药品及处方笺,放置当次就诊药袋中交予托育人员。
二、确保用药安全,未填写用药委托书、无法辨识、非医师处方笺或养生保健食品等之个人药品,托育人员将无法协助用药。
三、托育人员从家长手中取得药物时,一定要有明确的标示,包括幼儿姓名、药物名称、剂量以及给药时间。
四、托育人员协助给药时务必落实「三读五对」:阅读药物容器上的标签三次,确认给药的「幼儿对」、「时间对」、「剂量对」、「途径对」、「药物对」;纪录与保存每一次给药的资料,并观察给药后婴幼儿的反应,包括不寻常的外观改变或异常行为。
社会局指出,夏季为肠病毒等传染病的好发期,托婴中心更是严阵以待,面对守护幼儿健康的防御战,从落实环境清消、生病不上学、日常的微病照顾及幼儿托药标准作业流程,也需家长共同努力,曾有家长提供非当日看诊药品,请托婴中心协助用药,因幼童每次症状及病程可能有异,前次看诊药品不一定适合目前病况,贸然用药可能损及幼童健康,所以托婴中心无法接受家长托药。
社会局长谢琍琍表示,感谢托婴中心托育人员辛苦照顾幼童,成为家长养育儿童的神队友,社会局也会透过不定期稽查、访视辅导等机制,积极辅导托婴中心,另于在职教育训练持续强化托育人员的照顾知能,落实每日清洁消毒、托药SOP,提供幼儿适龄适性的专业托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