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公斤女乱赖男同事性骚扰 因「这点」反被判诬告
小蓁(化名)到高雄餐厅上班,为了陷害王姓男同事,小蓁向警察报案说男同事对她性骚扰,最后不但没有告成,还因体重之差吃上一条诬告罪。(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小蓁(化名)到高雄餐厅上班,为了陷害王姓男同事,小蓁向警察报案说男同事对她性骚扰,经过高雄地检署分析后,认定罪证不足判王男不起诉。高雄地方法院发现,2人虽身高相同,但小蓁的体重足足重了王男37公斤,光体重的差距就让王男难以「强制」性骚扰,因此依诬告罪判小蓁徒刑6月。
小蓁2019年9月底与王男为成为餐厅同事,但小蓁称自己上班期间多次遭到王男性骚扰,除了肢体接触外,王男还趁小蓁去厕所时,拿剪刀抵住小蓁喉咙,并强行抚摸小蓁胸部,让小蓁身心灵受到极大伤害,甚至去看心理医生。小蓁也表示,从被性骚扰后,多次向同事、老板反映此事,但都无人理会,让她相当痛苦,于是2019年9月和10月向警方报案2次,希望王男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此案件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后,小蓁在开庭过程中说词前后矛盾,又难以证明种种事迹,因此高雄地检署在2020年5月27日判王男不起诉处分。
王男经过小蓁这样一闹,决定反告小蓁诬告,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发现2人身高同为164公分,但小蓁的体重破百,足足比王男多了37公斤,因此法官认为,小蓁所说的强行性骚扰之词难以认定,加上证人说词等其他证据,显示小蓁所告的妨害性自主罪难成立,而王男所提的诬告罪成立。因此判小蓁6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