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心仪女被骚扰 撂人乱棒打死!莽男一审判刑17.5年

屏东地院依杀人罪判主嫌廖男有期徒刑17年6月,其余3共犯依杀人罪判刑3年6月至16年不等,可上诉。(警方提供/谢佳潾屏东传真)

去年初,屏东县里港乡发生一起越南籍移工遭国人误打枉死案,台籍廖男因不满在小吃部上班的心仪女子越籍陈女遭同乡人骚扰,而教唆友人教训对方,不料却将无辜的越籍范男乱棒打死,全案造成1死4轻重伤,案经审结后,屏东地院19日依杀人罪判主嫌廖男有期徒刑17年6月,其余3共犯依杀人罪判有期徒刑3年6月至16年不等,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廖男心仪在屏东县里港乡某小吃部上班、绰号「亮亮」的越籍陈姓女子,不料在追求对方期间,因听闻陈女遭到店内消费的越南移工潭男、阮男骚扰、欺侮,去年1月6日凌晨,他怒而教唆友人林姓男子、邹姓少年、王姓男子、王姓女子前去寻仇。

廖男指示林男、邹男如果遇到越南人骑机车,就直接开车冲撞,若对方乘坐计程车,就等对方下车后再开车撞击,并持球棒殴打,王男王女则听林男指挥办事。

当天凌晨5时许,林等4人发现潭男、阮男搭车离开小吃部后,一路尾随对方回到高树乡的越南移工暂居处,邹男一看到2人下车,马上开车冲撞,随后与林男持球棒追打2人,一路追到屋内后,又狂打其他越南移工。

无辜的范男因此惨遭毒手,头部被狂打10多下,导致脑内出血、头脸部大幅凹陷破裂致当场死亡;林男还将现场状况拍摄成影片回报给廖男,手段极其残忍无情。

该案一度成为屏东首宗适用国民法官法审理案件,但被告与被害人家属都不希望交由国民法官审理,其中一被害家属甚至担忧会选到歧视外籍移工的国民法官,为此,法官最后裁定该案不行国民参与审判。

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法官审酌矫正成本效益、未来复归社会可能性、再犯可能性等一切因素,认罪刑轻重依序为廖男、林男、王男、王女,因此依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月、16年、4年、3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