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为友人助阵持铝棒打死人 莽男遭重判22年还要赔1128万元

桃园王姓男子去年2月间陈姓友人中坜区某家KTV前等人,怀疑李姓男子瞪了陈姓友人一眼,竟持铝棒当街打死人还打伤同行姜姓男子。(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王姓男子去年2月间与陈姓友人到中坜区某家KTV唱歌饮酒,凌晨离去前,陈姓友人怀疑李姓男子瞪他上前质问双方发生口角王男为陈助阵持铝棒朝姜男头部猛击,李男上前制止亦遭王男攻击头部,2人昏迷倒地后被送医急救,李男经急救4天后宣告不治,姜男也受重伤,桃园地院杀人未遂、杀人罪重判王男22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李男还有父母妻子与年仅3岁稚子,地院判决王男需赔偿1128万余元,本案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21岁的王姓男子去年2月16日凌晨4时许,与陈姓友人在中坜区某家KTV前等候搭乘计程车,陈姓友人质疑也在等计程车的李姓男子瞪他上前质问,双方发生口角并相互拉扯推挤,王男见状上前助阵,陈男等人被同行友人拉住没有继续纠缠,但此时,王男突然在友人车上拿了1支铝制球棒向姜男后脑重击,姜随即倒地昏迷。

李男已进入计程车内,看见姜男被打赶紧下车制止,又遭王男持铝棒朝其头部左侧重击一下,李男昏倒在地,王男继续朝其头部再重击2下,一旁友人赶紧拦阻才罢手,李、姜2人被送医急救,其中李男颅内出血,到院前已失去呼吸心跳,经抢救4天仍不治,姜男头部也重创,经急救后捡回一命。

桃园地院审理后,刑事部分王男依杀人未遂、杀人罪判处重判22年有期徒刑,目前还上诉高院审理中;民事部分,李男父母、妻子与年仅3岁的稚子共4人向王男提出损害赔偿告诉,包括医药、丧葬、抚养与精神抚慰金等求偿2千余万元,王男则未到庭辩论,也未提出任何书状声明

法院民事庭审理后判决,李男需赔偿李的家属总计1128万余元,另外,姜男重伤部分则需赔偿13万余元,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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