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搭讪遭拒没面子 灯管插颈险害命!莽男判5年2月赔66万
刘姓男子在酒吧搭讪不成,竟拿灯管刺伤何姓男子,被高雄地院判刑5年2月及赔偿66万7千多元。(资料图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何姓男子去年3月间和一群友人到酒吧饮酒作乐,刘姓男子主动上前要与何男的友人林姓男子搭讪,遭何男代为拒绝,刘男觉得面子挂不住,竟抓起破裂灯管直接刺向何男颈部,造成何男颈部当场大量出血,送医后挽回一命,高雄地院依杀人未遂罪判刘男5年2月徒刑,民事部分应赔偿66万7640元。
去年3月19日凌晨,何男和3名友人到高雄市某酒吧饮酒作乐,刘男想加入他们,主动上前攀谈搭讪,没想到,何男和同行的林姓友人直接拒绝他,让刘男颜面尽失。凌晨4点多、何男等人准备离开酒吧,走出人行道,刘男靠近何男,趁何男毫无防备,直接拿破裂灯管插向何男脖子,灯管崁入何男颈部深处。
警方获报到场,将重伤的何男送医,并当场逮捕刘男,何男送医院检伤发现颈部有深度穿刺伤外,还有气胸、左锁骨撕裂伤,幸抢救后捡回一命。
何男受有颈部深穿刺伤并异物嵌入、皮下气肿及气纵膈、左锁骨撕裂伤等伤害,向刘男要求医疗费、看护费、就医交通费、薪资损失、非财产损害等共计66万7640元。高雄地院审理后,刑事部分依杀人未遂罪对刘嫌判刑5年2月,仍上诉中,民事部份法院判准何男全部清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