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随机殴老人害瘫..还呛「不要装死」 男只赔29万判5年半

最高法院外观。(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27岁的廖姓男子2014年11月间,喝酒后走路经过重庆北路3段的某公车站牌,见到许姓老翁独自等车,居然突然朝对方挥拳,人倒地之后还继续猛踹,2名排班计程车司机见状,赶紧上前阻止,老翁送医后右侧瘫痪,一审遭判6年2个月,二审改判5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29日维持二审见解,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有毒品前科的廖姓男子,2014年11月13日清晨5点多,酒后走路经过重庆北路3段的某公车站牌,看到不认识的许姓老翁独自等车,竟出拳朝对方头部猛殴,人倒地之后还连续踢好几脚,2名排班计程车司机赶紧上前阻止,他才赶快跑到附近超商叫车离开,但许已经被打得全身是血、经送医后虽然保住性命,但是颅内出血、颜面骨折、右侧瘫痪,日常生活需要人照顾。

廖姓男子出庭时供称,「当时喝酒记忆很模糊,但不是故意要将人打瘫痪。」并指许姓老翁有中风病史,跟他殴打没有因果关系,而且直到警察上门,才知道自己打人。但是2名计程车司机全程目击,指称当时冲过去阻止时,老翁已经吐血,廖还是狂踹,甚至呛声「你不要装死!」但廖的辩护律师却说,「已经和家属达成和解,愿意分期赔偿500万元。」

一审法官依照重伤害罪,判处廖姓男子6年2个月徒刑,经上诉后,二审法官认为,廖酒后放纵己意,造成许姓老翁瘫痪,其家属要承担重大的经济压力,加上和解愿赔偿500万,只付了28万多元,金额有所差距,但还是有支付,判决5年6月,最高院则认为,廖打人后还可以到超商叫车离开,表示和常人无异,却随机打残老人,因此维持二审见解,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