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害脑重伤瘫痪 判赔1476万!打零工男不吃喝72年才能还完

高雄地方法院。(本报资料照)

张姓男子前(2022)年7月13日违规闯红灯,撞伤黄姓女子,黄女脑部重伤,送医昏迷指数10,要靠鼻胃管灌食及气切维持呼吸,事后黄女及家属向张男求偿1668万余元,法院审理后,判张应赔1476万,若以张打零工月薪1万7000元计算,得不吃不喝工作72年才能还完。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张姓男子于前年7月13日上午10点多,开车沿屏东县万丹乡中兴路1段南往北向行驶,行至中兴路1段与新社路的交岔路口,闯红灯通行撞上1辆机车,黄姓女机车骑士当场人车倒地,受有头部外伤并颅内出血及严重脑水肿、颅骨骨折、右侧第四至五节肋骨骨折并肺挫伤等伤害,经送医治疗后,仍因前述脑部损伤致有意识障碍,昏迷指数10分,需鼻胃管灌食及气切管维持呼吸道通畅。

家属以黄女从事作业员每月7万多元月薪计算,到他65岁时的劳动力减损约1402万5258元,另黄女女儿、父亲也对张男求偿,包含医疗费、看护费、薪资损失等共1668万余元,高雄地院简易庭审理时,张男主张劳动能力减损及精神慰抚金请求金额过高。

法官认为该起车祸为张男闯红灯,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经医院劳动能力减损鉴定,其全人障碍为85%;依美国医学会「永久障碍评估指引」评估,劳动能力减损百分比为97%,法官重新计算认定黄女及家人合计可请求金额为1527万224元,考量张男平时以打零工,月入约1万7000元,并扣除黄女已领取的强制险,判张男应赔偿黄女及黄女家属1476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