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闯红灯撞瘫女「终身鼻胃管+尿布」判赔1476万 72年才能赔完
▲打工男闯红灯撞瘫女子被判赔1476万,恐需72年才能还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打零工的张姓男子,前年7月间开车在屏东县万丹乡闯红灯,撞伤41岁的黄姓女子,导致黄女脑部重伤,治疗后有意识障碍,昏迷指数10分,可能终身要靠鼻胃管灌食及气切管维持呼吸,需要长期照护,事后家属求偿1668余万,法院审理后判赔1476万余元,如果以张男每个月大约1万7000元的收入,可能需要工作72年才能还清。
判决指出,张姓男子前年7月13日上午10时许,开车行经屏东县万丹乡中兴路1段时,闯红灯撞上骑机车绿灯直行的黄女,黄女当场倒地不起,送医后头部外伤并颅内出血及严重脑水肿、颅骨骨折、右侧第四至五节肋骨骨折并肺挫伤等伤害,经送医治疗后,仍因脑部损伤致有意识障碍,昏迷指数10分。
由于黄女发生事故时才41岁正值壮年,未来可能终身需要长期照护,因此家属提告,要求张男赔偿,费用则以黄女每月7万4000多元的月薪计算,到她65岁时的劳动力减损约1402万5258元,此外,黄女女儿、父亲也另外对张男提告求偿医药费、看护、精神慰抚金等,合计求偿1668万余元。
张男面对庞大求偿金,根本无力偿还,他认为黄女家属求偿金额过高,也要求黄家提出薪资证明。
不过,高雄地院简易庭认为,肇事主因是张男闯红灯所致,而原本担任作业员的黄女经医院鉴定后,全人障碍为85%,劳动能力减损百分比为97%,经过重新计算后,判张男应赔偿1527万0224元,扣除已领取的强制险,所以还需赔偿1476万余元,以张男打零工月薪1万7000元来估算,张男恐怕需要工作72年不吃不喝才能还完,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