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贪快左转撞中钢员工害右眼失明瘫痪 市警局判赔822万

员警贪快左转导致中钢员工撞上,市警局需付出巨额赔偿。(示意图民众提供)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高雄中钢朱姓员工2016年11月与交通大队曾姓员警驾驶的警车发生车祸,造成朱肢体瘫痪、右眼失明,事后家属要求国赔2276万元,不过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警车纵然未礼让直行车,不过朱也须自负3成5过失责任,因此判决市警局赔偿822万元,目前正在高雄高分院审理中。

朱男庭讯时指出,2016年11月25日下午2点40分左右,他骑着机车沿着小港区山明路北往南方向直行,此时曾姓员警驾驶的警车由山明路男往北行驶,并在宏平路岔路口准备左转,但曾并未礼让,双方因此发生车祸,造成右眼失明及左肢瘫痪,朱男也说,自己月薪69569元,要求国家赔偿给付劳动能力损失1350万元、精神抚慰金600万元、看护费等共2076万,加上太太母代父职照顾2为分别仅7岁即9岁的女儿,也需一肩扛起生活重担,这部分一并求偿200万元。

不过市警局针对朱男要求的金额也有话说,因车祸肇责的比例尚未厘清,也认为劳动能力损失的部分,应以劳保投保薪资45800元为准,但朱男与妻子求偿的精神抚慰金实在太高。

朱男国赔案开庭审理后,法官勘验行车纪录影像,指出当时曾姓员警抢快左转,并未礼让直行车为肇事主因,应负65%肇责,不过朱男当时虽为直行车,即便警车当下已无法闪避的情境下仍选择较危险的路径,应负35%肇责,关于赔偿金额部分,法官认为朱所请求的抚慰金过高,市警局应支付合理赔偿金822万元。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