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不平弹飞遭大客车辗毙 家属声请国赔遭认主要责任

许女发生车祸死亡,她父亲认为养工处并未妥善维护路面平整而导致意外,士林地院判决许女从右侧车车须负担大部分责任,判决养工处仅须负担2成责任。(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27岁许姓女子前年在淡水骑车游览车右侧超车,不慎因路面凸起,骑士弹飞后被游览车右后轮辗毙,许父认为路面、边沟新北市政府养工处管理,起诉国家赔偿法,求偿244万5000元,法院认为右侧超车,且没有与邻近车辆保持半公尺以上的距离死者须负8成过失责任,依比例判赔48万9000元,全案仍可上诉。

2018年12月4日,许女从淡水出发往台北方向行经坪顶路从机慢车道超车,许女左车是游览车,不慎因路面凸起,重心不稳跌倒,头部正巧遭游览车右后轮辗过,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许女的父亲认为,新北市养工处应保持路面平整,若有高低差应放置适当的警告标示,因路面管理缺失,导致用路人出现危害,因而声请国家赔偿,丧葬补助费44万5000元以及200万精神慰抚金。

法院认为,现场确实有5公分路差,养工处应立即排除,或设置警告标志提醒用路人,但许女从游览车右侧超车,而且骑出路面边线,又没有与游览车保持半公尺以上的间隔人车倒地后遭游览车碾压死亡,认定许女有多项过失,应负起主要的责任,依许父求偿的金额按比例折算,养工处仅赔偿2成的48万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