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贼西门町飞车拒捕被警击毙 家属要国赔244万遭法官驳回

▲在万华担任警备队员张景义,因开枪击毙黎姓窃贼遭起诉,二审判决无罪。(图/资料照/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万华分局警备队员张景义,在西门町击毙开车躲避警方追捕的窃贼黎姓男子法院判决无罪,但民事部分家属依《国赔法》向台北市警局求偿244万元,但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黎男拒捕在先,张男是依职权开枪,也并非直接朝人体射击,因此驳回请求。

全案发生在2013年8月,当时黎姓男子行窃后遇盘查拒绝,高速驾车狂奔躲避后头警方追捕,一路自新北市中和飙到西门町。当时人正在附近执勤的张景义,见黎男的轿车直往人潮拥挤的中心区域冲来,立即掏枪,朝轿车车轮连开2枪,但没想到,第2枪贯穿挡风玻璃,打中黎男腹部,送医不治。

张景义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案经一审、二审皆判无罪,但家属认为,张男明知用枪应基于有急迫性需求,否则应避免勿伤及致命部位,张男贸然朝车子开枪,是导致黎男死亡的主因,因此提起国赔诉讼,要求包括丧葬费小孩抚养费等,一共811万多元,但因张景义已赔偿80万,实际求偿金约为244万多元。

法院认为,张男当下的作为,并未违反警械使用条例规范子弹击中黎男腹部,因挡风玻璃导致,张男此部分已判决无罪,警局部分,因未查出有违法使用枪械情势,不用负起责任,驳回国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