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毙「拒捕嫌」遭起诉求偿324万 警:不用和解换无罪
台北市万华警分局警备队员警张景义为了追捕逃逸嫌犯,朝对方车辆连续射击2发子弹,其中一发命中嫌犯腹部导致死亡,检方事后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张景义。台北地院27日首次开庭审理,死者家属求偿324多万元赔偿及国赔,张景义则坚持「用枪的时机并没有不当!」但也强调「我愿负担一定金额,但绝非要用金钱换取无罪。」
▲开庭后,张景义语重心长表示,他坚持没有用枪过当,当时情况实在太急迫「和解不是用来换无罪的。」(图/记者杨佩琪摄)
2013年七夕情人节当天,张景义在西门町红楼前广场,发现黎育维驾驶轿车,横冲直撞在人行道上,后方则有多名义警紧追。由于当天是情人节,西门町人潮多,张景义为拦下轿车,一连开了2枪,没想到,其中一枪击中黎育维的腹部,导致黎育维伤重不治。
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黎育维的父亲、妻子皆有出庭。过程中黎妻不断拭泪,张景义则认为,鉴于当时现场状况之急迫,他没有用枪过当,而他也准备了一笔钱愿意「交给」黎男家属,但这些钱并非为了换取无罪。
开庭时,法官先就双方是否达成和解部分询问。张景义表示,先前多次调解,和解金从1900万到1400万,与他能力所及范围差异过大,因此调解失败。现在家属部分提出324万元赔偿金,还需要与律师、分局沟通后决定是否接受。
不过张景义强调案发时,他穿着警察制服,发现黎育维开车冲到西门町人行道上,有立即性危害,因此他决定开枪,但并没朝黎育维正面开枪,并没有《警械使用条例》过当使用的情况。
开庭后,张景义也透露,他其实准备了200多万元,但这些钱不是为了「以和解换取无罪」使用,而是为了让黎男的3个孩子能好好生活「如果这笔钱不是实际用在孩子身上,他宁愿继续打官司下去。」但无论和解否,他还是会坚持用枪的正当性。
▲死者黎育维的妻子和公公首次在法院出庭,开庭时,黎妻不断拭泪。(图/记者杨佩琪摄)
法官则认为,就是因为张景义太认真,所以要想好最坏的打算。开枪时,便可预见导致伤害,对方是否为现行犯?是否有「前提式误认」?是否真符合《警械使用条例》?都还有待商榷,若进行实质审理,最后结果恐难保证没事,被判刑反而影响其警职,或许「一步式和解」也较为适当,也就是先争取缓刑,再进行民事赔偿协商。
至于黎育维的部分,委任律师表示,会提出高额赔偿金,因黎妻还有3个孩子要抚养,也因此提出国赔。但法官一席话,让黎育维的妻子落泪。
法官表示,案件发生,确实因为黎育维做了违法的事,这些事家属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要求高额赔偿恐怕也说不过去「因为他确实是有犯罪。」希望双方都能想好利弊得失与前因后果,再进行审理。全案订下个月8日父亲节下午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