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警开6枪击毙通缉犯不起诉 死者母哭诉:他只是拒捕、你可以打脚
台南市永康分局大桥派出所警员颜利丞去年4月,为救遭拖行的同事而开枪击毙翁姓通缉犯,被死者家属提告业务过失致死。台南地检署经过一年的调查后,认定颜员符合用枪时机不起诉。
▲通缉犯遭警击毙,妈妈哭诉:你可以打脚。(图/翻摄东森新闻,下同)
2018年4月16日,台南市永康区员警颜利承,跟2名同仁在北区追捕翁姓通缉犯,见到同事遭翁男开车拖行,便连开6枪制止,翁姓嫌犯也因此中枪不治。
事发当时,翁姓嫌犯母亲接受访问时表示:「我有意见第一他没有拿枪,第二点他只是拒捕而已,你把他打死就不对了,你可以打脚,你不可以打身上。」翁男妈妈认为她儿子只是「拒捕」,并没有拿枪,员警直接打身体就是没有必要,才会对颜利承提出告诉。
历经1年调查,检方认为颜利承开枪主因是看到同事生命受到威胁,以及为了阻止翁男在市区失控驾驶,考量当下状况下才会朝车内开枪,属于依法逮捕范围。检方认为,不能以抽象的风险限制员警朝挡风玻璃开枪,因此认定颜利承用枪符合时机、最后不起诉处分。
►一指枪徒亡命嘉义…「连开5枪驳火」流弹险穿警头!警击杀搜出双枪►车主忘熄火...200万凌志休旅被偷开走!女贼冲撞拒捕 警街头狂开14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