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击毙通缉犯 不起诉拚破格

特勤中队中队长许金发说,余员如今心中大石总算可以放下,而枪战后,高巿警局认为余、施2人表现英勇,已符合冒险犯难,向警政署提报破格,预计下月审议。

余、施2员今年3月27日凌晨3时许,开车巡逻至三民区鼎山街量贩店前时,发现有自小客违规临停红线,要求车上3人熄火下车受检,坐在后座的43岁陈姓毒品通缉犯,佯装下车开启车门时,突然持枪对着警方射击。

2名员警当机立断拔枪回击,连轰22枪将车上3名歹徒逼下车,陈男中弹送医不治,警方在车上起获4把改造短枪、2把冲锋枪、1颗手榴弹、子弹506发及安非他命等,火力惊人。

家属指控陈男虽持枪瞄准,但子弹未击发,余员身为警察,应事先警告,并应注意勿伤及人体致命部位,却疏于注意,朝车身开枪,导致躲回后座的陈男被子弹从左腰际射入、贯穿腹腔致死。

检方依密录器及现场迹证,认定余员为维护治安,并因死者开枪才还击,且弹着高度没高于车窗,是由上而下射击,符合警械使用条例的「急迫需要」、「不得逾越必要程度」,予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