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警开3枪击毙拒捕通缉犯 桃院判国赔87.5万

通缉犯文昌2014年2月遭桃园杨梅分局警员叶骥5秒内朝腿部连开3枪,罗负伤逃逸仍因失血过多伤重不治,叶警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6月,罗家国赔一度因「找错对象」遭驳回,家属改向桃市府求偿250万元,桃地院民庭认为罗应该付65%责任,判陪87.5万元。

杨梅警分局永安所警员叶骥,2014年2月16日下午接获情资有人变卖赃物,到场拦检窃盗通缉犯罗文昌,叶员认为罗嫌企图倒车撞警逃逸,对空鸣枪制止无效后,朝他腿部连开3枪,罗负伤驾车逃跑后连人带车冲入稻田,送医仍因失血过多伤重不治。

三审法官都认为罗顺时针倒车已避开在左前门的叶骥,并无冲撞攻击行为,反倒是叶警5秒内近距离朝腿连开3枪,子弹贯穿双肢达10个伤口,用枪过当,叶骥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6月确定,得易科罚金18万元定谳。

家属同时也打民事赔偿官司,一开始向桃园市警局、叶骥提出国赔及抚养费655万元,但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求偿案适用《警械使用条例》,而非家属提出的《国家赔偿法》应向「桃园市政府」求偿、而非桃园市警局及叶骥,遭驳回。

家属改向桃园市府求偿250万元,桃园地院民庭法官认同刑事判决,但也认为叶骥多次开车门要求下车、还对空鸣枪警告,罗文昌却置之不理还迳自发动车辆拒捕逃逸,漠视公权力应付65%的过失责任,依250万元的35%,判赔87.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