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 警追酒驾开枪打死乘客 判国赔758万

八德警分局曾姓所长2020年3月任职副所长时,开5枪追缉酒驾车辆,意外打死杨姓女乘客,家属提国赔。(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市八德警分局曾姓派出所长2020年3月追缉酒驾车辆,因对方冲撞警车,曾男射击5枪,2枪打到杨姓女乘客,送医不治,家人提国赔告诉。桃园地院审理,认为当时开枪逾越必要程度,判桃园市政府、警方须赔偿758万余元,可上诉。

杨女家属提告,指曾男2020年3月27日晚上驾车巡逻时,追缉载着杨女等人的吴姓男子,吴男虽2度冲撞警车,但第3次已没有冲撞意图,曾男却对车辆开5枪,其中2发击中杨女,送医急救后仍不治,家属提告国赔。

警方则说,当时曾男看到吴男驾车形迹可疑,以广播器令其停车受检,该车倒车数次冲撞巡逻车,为避免自己及其他往来公众受危害,使用配枪射击轮胎,并未违反警械使用条例。

法院认为,曾男积极执行职务,其出发点固无不当,但未考量车辆已加速驶离,使用枪械已难达成逮捕目的,而对车辆连续击发5枪,逾越必要程度,导致坐在副驾驶座的杨女丧命,不符合要逮捕吴男的比例原则。

法院根据「警察人员使用警械致人伤亡财产损失医疗费慰抚金补偿金丧葬费支给标准」,认为丧葬费须赔偿最高30万元,另有医疗费5万余元给父亲,250万元慰抚金给予子女。至于扶养费部分,家属请求八德警分局给付双亲分别87万余元、99万余元,2名小孩128万余元、147万余元,法院也认为合理。

桃园市法务局表示,待桃园市警察局及八德警分局收到判决书后会研拟后续处置作为。刑事部分,该案在2021年时桃园地检署也认为不符比例原则,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尚在审理中,目前曾男在八德警分局担任派出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