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迟来的正义!桃警追酒驾开枪打死乘客 法院判「无罪」

八德警方拦查拒检者不慎开枪打死后座乘客,桃警局长力挺同仁用枪时机。(本报资料照/蔡依珍桃园传真)

吴姓酒驾男拒捕撞警车,被依公共危险、妨害公务罪嫌送办。(资料照/蔡依珍摄)

前桃园市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长4年前为追缉酒驾、冲撞警车的车辆,连开5枪不慎打死后座杨女,被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桃园地院法官透过弹道重建,认为曾警都是向下射击,目的是让车轮丧失动力,且当时情况紧急,符合用枪时机,判决无罪。吴姓驾驶则被依公危、妨害公务判刑8月,全案仍可上诉。

桃警表示尊重法院判决。桃检则表示,将待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决定是否上诉。家属另提国赔,桃园地院今年判桃市府、八德分局共要赔偿748万余元,目前仍在二审审理中。

前八德派出所曾姓副所长2020年3月27日晚间值勤时,见吴男酒后驾车,不但不配合盘查,还冲撞警车,曾连开5枪,不料2枪射中后座杨姓女子左大腿、左小腿及左后背,紧急送医仍伤重不治。曾警遭桃检方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吴姓驾驶也被依妨害公务及酒后驾车公共危险等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曾警喊冤,称当时吴男拒绝停靠路边接受拦查,反驱车加速逃逸,严重危害用不特定路人的生命、身体安全,情况紧急,他才会持警用配枪朝车辆下方轮胎处射击,强调都符合规定,并无过失。

桃园地院法官勘验警车行车纪录器,并对照现场照片,认定吴男确实有危险驾驶行为,对用路人的生命、身体造成重大危害。

法官又勘验现场路口监视器摄录的开枪画面,辅以弹道重建报告及内政部警械使用调查小组调查报告,都证明曾警射击的子弹全是向下的角度,射击目标瞄准的是车辆轮胎,要让车子丧失动力,并非是位于水平线附近的驾驶或乘客。

桃园地院认为,曾警衡酌当时情况的急迫性,及所可能造成危害的严重性,其用枪时机符合警械使用条例相关规范,且未逾越必要程度,认定曾警并无过失,判决无罪。

吴姓驾驶则是酒后驾车,罔顾公众往来交通安全,又冲撞警车,破坏公共秩序,且吴坦承不讳,法官依不能安全驾驶罪和妨害公务执行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