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鸣笛追…酒驾男撞树亡判国赔192万 警怨怎执法?

酒驾警车自撞身亡,判国赔192万,引发基层员警反弹。

东森新闻记者戴志坚黄书苇宜兰报导

宜兰一名李姓男子酒驾为了躲避警方,加速逃逸却撞上路树死亡,家属认为执法过当申请国赔。法官认为员警先守餐厅门外,看到死者走出来,如果认为对方可能酒驾,应有时间先劝导,而不是等到对方开车上路后再从后方鸣笛取缔,让驾驶心生恐惧,导致撞车死亡,判国赔192万。这个结果引起基层员警反弹,质疑未来该如何执法?

轿车一头撞上路树翻倒路边,零件散落一地,驾驶被抛出车外伤重不治。这起车祸发生在2013年3月,地点位于宜兰五结乡,李姓男子酒驾看到警方在后面鸣笛,一时心虚加速逃逸,家属不满警方执法过当,一状告法院,判决结果出炉,却引起警界一阵哗然。

法官认为李男过世,家属总损害总计480万余元,其中酒驾的李男应该负6成过失责任,另外4成则宜兰县警方负责,换言之,李妻与4名子女共获赔192万余元。

不过,基层员警认为,对方不但酒驾还闯红灯、拒绝停检,也没绑安全带,明明涉及公共危险罪;法官则主张,员警看到李男从餐厅走出来,明明有时间可以劝导,却要等死者开车再从后方追车取缔,逾越比例原则。宜兰地院审判长黄永胜说,「守株待兔的行为,违反程序正当性。」

法院和家属都认为,因为警方追车才让死者心生恐慌而出车祸,但员警抱怨鸣笛就是要驾驶停车,酒驾者自己心虚落跑出意外,警方却要负连带责任,以后执法分寸又该如何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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