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进住家停车场「开闯红灯单」不算 警怨:以后怎执法

▲有法官认为,警察追进民众住家停车场开单不算数。(图/示意照/东森新闻)

东森新闻记者吕仪君王镇宇台北报导

警察在路上巡逻发现有民众闯红灯,如果一路追进其住家停车场或其他私领域开单,这张罚单可能会被撤销!因法官引用《警察职权行使法》,认为只有人民受到迫切危害员警才得以进入人民私领域。许多员警抱怨,他们会追过去抓违规常是怀疑对方身上违禁品,万一以后民众逃避追缉都躲进住家,那他们该如何执法?

台北市万华区一名男子2013年11月闯红灯被警察一路追进住家停车场,让他收到1800元的红单结果法官判罚单不成立;新北市新庄区一名刘姓男子不满员警追进地下室,开了闯红灯和酒驾两张罚单,提起行政诉讼成功撤销罚单。

警察在街上巡逻努力抓违规,却因为追过头导致开的单不成立,看在民众眼里反应两极。有人认为,警察跑到别人家的地下室,似乎已有侵入住宅之嫌;有人则支持警方做法,「应该是可以继续开单,因为他已经违规了,那这样犯法的人都躲回家不就没事了?」

员警也私下抱怨,这样的判例让执法受到限制,「这种闯红灯的行为,我们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有犯其他罪,或者身上藏有毒品还是枪械等等,所以我们去追逐他,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其实法官主要是依照《警察职权行使法》第26条,「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体、财产有迫切之危害,非进入不能救护时,得进入住宅、建筑物或其他处所」,认为警察如果只是为了抓闯红单还是一般的交通违规,不能追进民众的私人领域。但民众可别以为违规躲进家里就没事,警方仍可利用监视器或拍照记录违规事实,补寄一张罚单到你家。

▼有员警抱怨,若民众以后逃避追缉都躲进住家,那该如何执法?(图/示意照/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