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训练教官闯红灯「跑给警察追」…提告撤罚单 法院判准:监理所错了

警员当时在员林大道、桥爱一街口,看到张男闯红灯心虚回转,随即鸣笛追拦,事后开罚1万元、吊扣驾照6月,张男不服提行政诉讼,彰化地院监理所「用错法规」,判撤销罚单。(图/翻摄google地图

记者罗志华/彰化报导

一名张姓男子于2019年4月间行经彰化县员林市员林大道、桥爱一街口时,为赶时间闯红灯,经警员鸣笛、按喇叭示警后,仍一路「跑给警察追」,事后被警方依「不听勤务人员制止」举报,台中区监理所裁决1万元罚缓及吊扣驾照6月;张男不服提行政诉讼,彰化地院认为,张男是「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而不是「不听勤务人员制止」,判决撤销罚单。

张男辩称,他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8时许,行经员林大道、桥爱一街口时,为赶时间闯红灯,不料前方刚好有警察,让他心虚之下紧急掉头,当天他戴着全罩安全帽,没注意到警方就在后方追赶,不是故意要跑,且他曾任机车骑乘训练教官,平时在各大院校倡导防御驾驶及道路安全,若他真的知道警察在追他,一定会停,希望法官能重新审查

台中监理所表示,张男于案发当天,遭警察开立「闯红灯,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的罚单,从警方的搜证影片中,更可以看到张男在警员追捕下,仍加速逃离,他的罪刑相当明显,裁决没有问题

彰化地院认为,张男自承「闯红灯后,看到警察在员林大道,想说赶快掉头,警察不会追我」,显然知道自己被警察逮到闯红灯,且从影片中,更可以看到张男在警笛开启后,速度明显加快,且警察一路按喇叭,张男却是一路狂飙,追捕过程中,同方向上也没有其他车辆,认定张男确实是不想被抓而逃跑,但张男的作为是「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监理所却以「不听勤务人员制止」开罚,是条例上的误用,应予以撤销,若台中监理所要另外裁决,应找到合适的法规处置。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