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越钢污染遭罚152亿!越南政府不给补偿 居民跨海提告遭驳回

台塑越钢2016年因污染海洋,遭越南政府判罚5亿美金,但大多数受害居民未得到补偿。(图/记者罗志华摄)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台塑集团在越南河静省设立钢铁厂,于2016年6月间爆发污染事件,遭越南政府开罚5亿美金(约新台币152亿元)。不过,越南政府收了罚金,大多数受害居民却没得到赔偿,加上法院也拒绝受理,让许多民众气得走上街头不料惨遭政府武力镇压。7875名受害者今年6月跨海向台塑求偿1.4亿,并支付120万元裁判费,却遭北院以「无管辖权」驳回。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律师10月24日到现场痛批,北院「放弃司法管辖权、放弃主权」,计划向高等法院抗告。北院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收裁判费为起诉要件,经调查,本案原告部分被告侵权行为地皆在越南,裁定驳回实属有据。

▲7875名受害人跨海向台塑求偿1.4亿元,也缴了120万元裁判费,却遭北院以「无管辖权驳回」,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律师10/24日到北院抗议,预计向高院抗告。(图/记者罗志华摄)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黄馨雯律师表示,越钢案没有专属管辖权,应适用「辩论主义」,即以双方当事人的主张来裁定,但北院却自己做认定,明显违反「辩论主义」,且「越钢」就是台塑到越南所设立,其股东大多为台湾相关公司本件诉讼与台湾具有密切关联一审法官裁定「无管辖权」相当离谱

阮文雄神父代表越南河静教区神父发表声明,表示对台湾法院无视台塑在越南造成的损害,感到非常震惊、受伤,污染受害人在越南的请愿、起诉权暴力阻挠,原已心灰意冷,当他们得知本案能在台湾提告时,心中重燃了希望,不惜牺牲工作时间为诉讼奔波,不料这小小的希望,却又被台湾法院再度粉碎…,「加害人是台湾公民,就该受到台湾的法律约束。」

▲阮文雄神父(左)向司法院代表递上陈情书,希望台湾法院能审理此案。(图/记者罗志华摄)

人权公约联盟黄嵩立表示,30年来全球供应链逐渐形成,当跨国产业出现劳工或环境问题时,单一国家法院往往无法有效救济及审理,他请法院严肃考虑全球化投资,与工商业策略对人权的侵害,审视我国企业在越南造成的后果修正司法管辖权概念。另外,国际人权联盟(FIDH)40届全球年会在台北举办,就是认为台湾已成亚洲人权的先驱,他们也联署通过紧急决议,呼吁台湾法院重新考虑

▲在律师及神父带领下,一行人喊出口号「台塑跨国污染,法院应予审理」,结束这次陈情。(图/记者罗志华摄)

对于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律师的陈情,北院于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请原告补缴120万元裁判费为正常诉讼程序,经调查后发现,本件原告为越南籍,部分被告也是越南公司,侵权行为地也在越南,应适用越南民法,若在台审理无论证据调查或当事人攻防都相当不便,难保实质公平,裁定驳回并无离谱、草率之情,既然原告律师已预告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北院将静待上级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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