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政府林志升夫妇吸金案遭羁押 抗告遭驳回

台湾政府发起人林志升遭逮捕羁押,抗告遭驳回。(图/东森新闻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检调单位查获台湾民政府发起人兼秘书长林志升、林梓安夫妇,涉嫌对旗下3万多名成员吸金3亿元,将两夫妇以及台湾民政府中央会馆不动产所有权人游象敬,声请羁押获准。3人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审理后,21日驳回抗告,3人确定最少羁押2个月。

台湾民政府自2008年成立以来争议不断,他们宣称中华民国政府是「流亡政权」,盘据在台湾这片土地上,依照法理,台湾目前主权应仍属大日本帝国所有,只是现由「美国军政府」暂时占领;而未来,美国将会前来接管台湾,而台湾民政府也会登台「完全执政」。

而检调单位查出,他们打着「美国日后将接管台湾」为旗帜,以各种名目向旗下3万6千多名成员吸金,办理证件需缴交1000至6000元不等,另外还鼓励成员缴交2万4000元参与「认证课程」,未来就能担任政务官。林志升甚至谎称,将向美国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接管台湾,所以向成员募捐款项,只要捐1元新台币,日后美国接管就可兑换1元美金投报率高达30倍,形同「政治老鼠会」。

有不少追随者认为遭到林志升诈骗吸金,因此向检调单位提告。时机成熟后,检调11日发动侦查行动,逮捕林志升夫妇及相关涉案人,经过复讯后,检方以林志升等3人涉犯诈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证人,以及逃亡,而且有反复实施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3人不满,提出抗告。

高院审理后,根据证人供词证称台湾民政府的帐册凭证定期销毁,而林梓安在香港分行及美国银行、台湾民政府在美国银行均有开立银行帐户,并接受林志升及台湾民政府成员,自台湾汇款至这些境外银行,可见他们确实有在外国置产,而有逃亡之虞。另外高院也认为,他们自2011年以来,诈骗超过7年,确实有反复实施之虞,因此裁准收押禁见。本案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