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议员陈重文抗告被驳回 涉贪遭羁押确定

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陈重文涉帮监视器业者护航,图利业者至少数百万元,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抗告,裁定羁押。(本报资料照片,陈君玮摄)

台北市议员陈重文涉护航、图利监视器业者,台北地方法院先前裁定200万元交保后,检方不服提抗告成功,北院21日传讯他重开羁押庭后,法官认为他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改裁定羁押禁见。他提抗告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确定。

高院认为,北院依陈重文先后供述内容、证人之证述及卷内客观事证,认定他涉犯图利等罪罪嫌重大,其中图利罪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并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且无法以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替代,非予羁押难以进行后续之追诉与审判程序,而有羁押必要,故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核无违法或不当,陈重文抗告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陈重文被检调人员搜索,从台北市议会办公室带回讯问后遭检 方声押,原本北院谕知200万交保,检方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 ,本案案情庞杂,尚待检察官查明厘清,陈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对 于相关涉案人员及证人具有一定程度影响力,且他交保后确有勾串证 人的举动,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重为适当裁定。

北院法官开庭讯问陈重文后,他对检方指控的《公司法》 部分事实不争执,法官认为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财产来源 不明罪及公司法的资本不实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的罪嫌彼此 间金流错综,关系密切。

北院认为,陈重文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也「确有事实」足认他有犯重罪而有勾 串共犯、证人之虞。考量陈的权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维护的动态平衡, 并审酌宪法上比例原则,为了保全证据,经衡量后,因本案为贪污犯 行,侵害公帑,影响社会层面深远,应偏向公共利益维护,故无法用 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替代,因此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