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议员陈重文涉贪遭羁押!上铐搭囚车意外同框「虐童案」刘姓保母

台北市议员陈重文(左2)遭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见,戴手铐走向囚车,左1为虐死剀剀的刘姓保母。(图/CTWANT)

台北市议员陈重文涉护航、图利监视器业者日前200万元交保,检方昨(21日)抗告成功,北院改裁定羁押禁见。陈重文晚间双手上铐步上囚车,而在准备上囚车回看守所的队伍中,还有涉嫌虐死1岁男童剀剀的刘姓保母,两人意外出现同框画面。

陈重文上周被检调人员搜索,从台北市议会办公室带回讯问后遭检方声押,原本北院谕知200万交保,检方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本案案情庞杂,尚待检察官查明厘清,陈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对于相关涉案人员及证人具有一定程度影响力,且他交保后确有勾串证人的举动,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重为适当裁定。

北院法官昨日下午开庭讯问陈重文后,他对检方指控的《公司法》部分事实不争执,法官认为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及公司法的资本不实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的罪嫌彼此间金流错综,关系密切。

法官认为,陈重文所涉具体罪名,仍有待侦查检察官依调查所获的具体证据查明,他为了避免受到重刑,纵暂时坦承部分事实,仍有可能于将来避重就轻、翻异前词,甚且勾串共犯或证人。

法官表示,陈涉犯的图利罪,是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他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也「确有事实」足认他有犯重罪而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考量陈的权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维护的动态平衡,并审酌宪法上比例原则,为了保全证据,经衡量后,因本案为贪污犯行,侵害公帑,影响社会层面深远,应偏向公共利益维护,故无法用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替代,因此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