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证据!没拍到闯红灯画面「照罚4千」 法官:警没理由诬赖

员警取缔红灯违规,是否一定要有照片录影证据?(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不用证据也能开罚?宜兰一名陈姓货车驾驶前(2015)年11月14日中午行经结乡五结中路二段、中兴路岔口时,闯越红灯直行,正好被罗东分局结分驻所游姓员警目击,当场拦车开单陈男坚持没闯红灯,要求员警拿出证据;尽管现场没有照片、影片佐证法院仍相信警察专业,维持罚锾4000元。

判决书指,2015年11月14日中午12时20分许,陈男驾驶自用小货车,沿宜兰县五结乡五结中路二段南往北方向行驶,行至中兴路交岔口时,闯红灯继续前行,被派出所所长游圣智目击,当场拦停举发。陈姓司机表示,自己并没有闯红灯,要求员警拿出证据,由于现场并没有拍照或录影,他拒绝签收罚单

然而,事后陈男依然收到开罚的裁决书监理单位处罚锾4000元、记违规点数3点。他不服,向宜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坚称自己以时速30、40通过,当时号志绿灯,绝对没有闯红灯;此外,员警也拿不出闯红灯证据,才拒绝签收。

▲警察勤务临检时,有时得面对来不及取证的突发状况。(图/示意图/记者徐文彬摄)

警方表示,这是执勤人员目击拦停举发案件,没有违规采证影像、照片,且闯红灯为瞬间发生,时间相当短暂,客观上难要求执法员警采取科学仪器摄录始得举发,否则交通员警难以维持交通秩序。警方强调,值勤员警亲眼见到陈男闯红灯后,便上前制单举发违规规,于法并非无据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认为,警员执行公务时,就受行政责任监督考核出庭作证时,更是以刑事责任担保所言为真;考量员警冒着被惩处风险,没理由为了公务绩效或其他原因陷害陈男,且双方没有任何纠葛嫌隙,认定证词可信。

法官指出,交通违规案件往往在瞬间发生,交通勤务警察执行勤务时恰巧目睹,事实上不便立即以摄影、录影器材取证,且「违规事实」由人类感官就能充分判定,并非一定要用科学仪器侦测才能得知。此外,执勤巡逻员警受过专业训练,对交通违规观察程度远较一般人更为专业,误判可能性极低,员警应不致有所误认,照片和影片并非唯一的证明方法,判定陈男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