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鸣笛闯红灯 撞死酒驾无照骑士!法官判刑理由出炉

台中地院审理,汤男虽已鸣笛及开启红色闪光灯,但审酌闯红灯后仍理应减速慢行、多留意路况。(示意图 / 本报资料照)

台中市一名汤姓救护驾驶去年载着病患、执行勤务,行经北屯区时急闯红灯,后与另名田姓机车骑士发生碰撞,田男送医后宣告不治。台中地院审理,汤男案发当下虽已鸣笛及开启红色闪光灯,但审酌闯红灯后理应减速慢行、多留意路况,最终依过失致死罪,判处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汤男2022年6月6日驾驶救护车,执行载运病患勤务时,途中行经北屯区松竹路三段处急闯红灯,紧接撞上当时路过此路口的田姓骑士,后经送医抢救,仍因肝脏撕裂伤及内出血不治身亡;田妻愤而提告汤男过失致死罪。

田男家属表示,案发时田男未能及时避让救护车,乃基于当时已行驶至中央分隔岛的考量,并非没有避让。家属也强调,救护车行驶至路口时,本应有停止动作再继续往前,但汤男却未做出此该确认动作。

台中地院调查发现,田男当时经测有酒精反应,驾照稍早时也遭到吊销。法官审理时,指汤男虽正执行救护任务,但于交叉路口通过红灯时,理由减速并随时注意周遭行车安全。

另法院依据台中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意见,认为田男行至交岔路口未注意车前状况,未避让开启警示灯及警鸣器执行勤务的救护车,为肇事主因;汤男驾驶救护车、执行勤务于红灯时段进入号志管制交岔路口,未充分注意绿灯行向车辆动态,则为肇事次因。

法院审酌,汤男虽然坦承犯行,但双方和解金额差距过大无法达成调解, 因此最终依过失致死罪,判处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