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晓玲案仅撤解聘函 柯文哲:回到不适任评议小组审议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台北市长柯文哲31日赴市议会进行专案报告,谈及中山国中音乐教师萧晓玲复职案的争议,他表示目前北市府只有做一件事情,「就是撤销教育局的解聘函,回到原点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所有的争议要回到教育局「教师不适任评议小组」重新审议。

萧晓玲2007年反对前市长郝龙斌的一纲一本政策,批其剥夺教师的选书权、违反《国民教育法》第八条之二「国民小学国民中学教科图书,由学校校务会议订定办法公开选用之」,并在11月12日向法院提出控告,没想到换来的却是火速遭中山国中以不适任开除,遭外界质疑是郝市府杀鸡儆猴」的政治迫害。但台北市教育局9月宣布撤销其解聘案,不只将安排复职,更需补偿她遭解聘以来9年的本薪

但因萧晓玲复职案依法无据,教育局日前表示,萧晓玲的复职案至今都还没有签准,柯文哲也表示仅签了「取消解聘」的公文;此外,萧若复职市府需赔偿9年本俸,柯原本计划以教育基金编列,但同样于法无据,至今仍旧没有下文

柯文哲报告时表示,萧晓玲案目前在监察院尚未结案,而监察院有纠正几点,包括如萧师教学争议过程未依聘约处置 、北市府影响审议中立性、中山国中公文处理未见严谨、教评会委员应回避未回避争议、未给当事人合理答辩时间等,「不过这都过去的事情,萧案对我来讲也许我们对每个人有不同看法,但我们要符合程序正义。」

柯文哲强调,不管是在监察院还是廉政委员会,解聘案都有不合理的过程,最重要的是要防止以后再发生,「我在刚上任的时候,有请教育局把不同不适任教师的解聘案,定不一样的SOP,萧晓玲这样的案子以后保证不会再发生。」

柯文哲表示,萧晓玲案可以编入教科书,包括司法权、监察权行政权如果不合该怎么办,「事实上这案子已经在高等行政法院走完全部的程序,可是监察院又来跟我们纠正,所以这种司法权跟监察权不一致的问题要怎么解决?还有司法定谳后,能不能重启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