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硬上呛「一定要X妳」 酒店妹吓到跳楼重伤
▲花莲一名男子呛声要X她,酒店妹当场跳楼摔成重伤。(图/示意图,东森新闻)
花莲县一名詹姓男子,前年9月到酒店饮酒作乐,见坐台陪酒的女子年轻貌美,竟载对方到酒店开房间强逼口交,过程中还呛说「我今天一定要X到妳,X妳屁眼!」女方最后吓得从2楼跳窗落荒而逃。法院一审判处詹男2年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时他改口坦承犯行,花莲高分院24日改判他1年10个月。
法院判决指出,詹男在前年9月15日晚间,带台北的友人到花莲市一间「凯萨KTV酒店」饮酒,席间找来酒店妹陪酒坐台。一行人喝了1个多小时,詹男要求酒店妹一同搭车送友人回饭店。抵达饭店后,酒店妹进去上厕所,步出饭店后发现原本搭乘的车辆已离开,只好听从詹男指示,同搭绰号「小宏」驾驶的车辆,但车却开进一间汽车旅馆。
进入汽车旅馆后,詹男喝令酒店妹下车,对方害怕不已只好答应,并一同进入房间。詹男入房后脱去上衣,并对酒店妹摸胸亲吻,酒店妹哭泣抵抗,却遭詹男强压还踹踢其额头。酒店妹哀求「我没有答应要跟你来这边,让我走」,但詹男仍企图强逼对方替他「口交」。
酒店妹试图拒绝,但詹男还恫吓对方「我今天一定要X到妳,X妳屁眼」。酒店妹借故上厕所企图脱身,从窗户外跃下至1楼,随即负伤向柜台人员求救,并送往医院治疗、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詹男辩称有付出场费,还称对方开价1万元性交易,他砍到5000元;但酒店妹否认性交易,称说「只是礼貌性送客」。法官认为詹男说词不合理,他否认性侵却又愿意赔偿20万元,因此认定是性侵案件,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他2年徒刑。
詹男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高院,花莲高分院审理时,詹男则改口坦承犯行,法官认定酒店妹是遭到暴力性侵未遂,24日改判他1年10个月徒刑;但这名酒店妹因为跳楼导致脊椎受伤,目前还得穿铁衣复健,对于和解金额仍未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