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少爷」酒驾害死3人 关3年就假释出狱

「叶少爷」酒驾害死3人 关3年就假释出狱。(本报资料照片

「叶少爷」叶冠亨酒驾害死3条人命案,2013年11月27日,最高法院依公共危险、过失致死等罪判叶男6年徒刑定谳,2天后他发监执行,但2016年底法务部矫正署就核准叶的假释案,让他出狱返家过年。

2012年4月24日晚间,21岁的叶冠亨受好友陈冈逸之邀,与2女性友人前往高雄中华四路的大帝国舞厅饮酒作乐,至次日清晨6时许开车离去。当时叶冠亨驾宾士车搭载陈等3人,叶酒驾并以时速超过120公里的速度路上狂飙行经中华三路、光复一街口时,撞上前方违规左转由王嘉祥(判刑2年确定)驾驶的清运车左后方。

叶车失控翻覆,冲撞到在路口红灯妇人李幸容,造成李妇车内坐在副驾驶座的陈冈逸死亡,叶则经急救后,并无大碍案发5天后,被害人李妇丈夫许明义悲伤过度心肌梗塞猝死家中,他们8岁女儿顿时成为孤儿。而叶冠亨直到事发第9天才媒体露面流泪道歉,叶母更对着镜头哭泣下跪,说会对死者家属负起责任。但叶冠亨坦承酒后驾车,却在警方笔录时表示「不知道酒驾是违法的」,引发各界大加挞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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