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流传员警闯私地移机车伪造开单 警:执法无不当
▲台南市警一分局针对网路流传有网友在脸书社群PO文指控「员警闯私人土地移动机车伪造开单纪录」案,澄清指出一切依法执行并无不当。(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警一分局针对网路流传有网友在脸书社群PO文指控「员警闯私人土地移动机车伪造开单纪录」案,14日澄清指出,一切依法执行,并无不当之处。
有脸书社团林姓网友PO文投稿:「在台南市东区崇明路崇明22街口,说是进入社区内后,再拦下及牵车,并没在路上拦阻,社区内已是私人土地,监视画面是证明他把车子牵出去后再开单说在路口拦检。」。
台南市警一分局指出,文化派出所员警于107年1月23日凌晨1时许,执行巡逻勤务,行经东区崇明路段时,见一民众驾驶重机车行车迹象不稳,即尾随待机拦查,并于崇明路与崇明17街口、崇明路与崇明19街口以喇叭及口头示意该民路边停车受检,惟该民不予理会并加速驶离。
员警至崇明路与崇明22街口(于社区大门外广场),将该男子拦下,于盘查时发现林民身上酒味甚浓,依法实施酒测,惟林民拒绝受测,经员警告知拒测处罚相关规定,依规定举发并移置车辆保管。
▲因民众拒绝受测,经员警告知拒测处罚相关规定,依规定举发并移置车辆保管。(图/记者林悦翻摄)
本案员警拦停林民地点,系属社区大门外广场,为开放空间且有设置障碍籓篱或界标区别公、私领域,堪认为供一般公众往来通行之道路;另因当时林民拒测,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移置车辆保管,警方于完成告发程序后,即将林民所骑乘之重机车于该广场牵移保管,并非于社区内私人土地将车辆移出,执法过程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