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指控警「拖行」害受伤 警:无执法过当

蔡姓男子在脸书中批评警察。(叶书宏翻摄)

24岁蔡姓男子10日晚间10时许,酒后在新北市乌来区新乌路4段与女友发生争吵,民众报警处理,员警取缔过程中,蔡男不愿意配合,警方强行上铐将他带回保护管束,却疑似因带回过程中造成蔡男受伤;蔡男11晚间在脸书痛批警方「用拖行方式将他带回。」警方则回应,无执法过当的情况。

蔡男在脸书中表示,「我不是现行犯,更不是通缉犯,我没有持有凶器,更没有伤害人,只是喝酒而已,都说我自己走下去,为何硬是要把我压制后上铐用拖的,当时有喊痛,警员还回痛你老母!」蔡男的影片中,可清楚听到友人大喊「他不是这样给你拖拖拉拉的,他不是物品!」

新店警分局指出,员警受理民众报案到场处理发现蔡男酒醉裸露上身,并拿疑似铁条物品敲打店家大门并大声咆哮,为保护其安全,依《警职法》第19条实施管束,管束过程,员警尚无执法过当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