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拦酒驾遭骂「废物」 跪压脖子又拖行 执法过当下场惨了

拦酒驾遭骂「废物」 警上铐跪压脖子又拖行,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4月确定(示意图,达志影像)

潘姓男子在2019年担任新北市板桥警分局员警时,拦查骑机车的曹姓民众,却在对方双手已上铐、自行趴在地上,并无作势自伤、攻击或试图逃跑、抗拒逮捕等情形下压制对方,刑事部分潘男被依公务员故意伤害罪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4月确定,曹提告求偿部分,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判潘男须赔偿慰抚金30万元确定。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桥分局潘姓警员,2019年3月26日晚间在在新北市板桥区南雅西路二段175巷、板城路口拦查逆向骑乘机车的曹姓民众,测得其吐气酒精浓度每公升0.17毫克,而对其实施生理平衡测试。

曹辱骂潘男「你们这些废物」遭逮捕,潘被检方起诉,明知对方双手上铐已无反抗能力,亦无自伤、攻击他人、逃跑、抗拒逮捕之情形,却因不满对方出言挑衅,即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机会,抓住其双脚往路边拖行,并以大腿、臀部压在其头部、肩颈部致受伤。

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机会,故意犯伤害罪,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6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潘行为时所受之刺激、犯罪手段及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后,认一审量处有期徒刑6月稍嫌过重,改判4月,潘未上诉已确定。

曹提起民事求偿慰抚金100万元部分,高院驳回潘的上诉,认定他假借职务权力、机会,故意为伤害行为,判潘须赔偿慰抚金3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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