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控三重员警执法过当 警方:该民已做认罪协商

三重警分局赴分局长施嘉文(如图)12日出面说明。(张铠乙摄)

针对媒体报导,黄姓民众指三重警分局夏姓员警去年3月20日的逮捕过程中疑似有执法过当、私刑伤人一事,三重警分局12日举行记者会表示,经调查后,无任何受理瑕疵,为求慎重,全案于去年8月4日函送新北地检署侦办,而黄民本身所涉的伤害、妨害公务与毁损员警密录器等案件2月29日已在新北地院进行认罪协商。

据了解,黄姓民众去年3月20日19时许,在三重区正义南路69号前,酒后与左姓民众发生口角,并以徒手殴打左民,并攻击到场处理员警及毁损员警微型摄影机,遭三重警分局大同所员警以伤害、妨害公务及毁损罪逮捕,黄民表示在大同所内等候制作笔录期间,遭夏姓员警以言词「我要弄死你」恐吓他,而在戒护送医时,遭员警踩到脚镣,造成脚受伤。

副分局长施嘉文12日指出,黄民在去年7月28日到该分局警备队指控员警执勤过当、私刑伤人,经查夏姓员警处理黄民案件时,并未有他所述执法过当等事项,本分局为求公允,去年8月4日将全案函请新北地检署侦办,据了解,黄民在今年2月29日在新北地院针对伤害、妨害公务与毁损员警微型摄影机案件进行认罪协商。

三重警分局严正声明,面对民众质疑该分局疑似处置不当案件,该分局均秉持勿枉勿纵,绝不宽贷的态度调查厘清,除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受到充分保障外,也不容许依法执勤的员警,遭受不公平之指摘或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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