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杰/斑马线上行人最大?闯红灯被撞照赔驾驶人

马路上总是行人优先吗?不遵守路权,无论是行人或驾驶人一样得负起最大责任。(图/pixabay)

根据新闻报导,一名重机骑士不慎撞到违规闯红灯路人结果路人当场死亡,自己也身受重伤,现在不但面临高额赔偿金,连工作都有困难。他不禁难过的在脸书发文表示「宁愿死的是自己」。网友也留言:「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前应减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时,无论有无交通警察指挥或号志均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就是俗称的『帝王条款』」、「行人最大,只能提醒自己多注意」,但行人在马路上真的最大吗?

肇事责任的判定是依据路权判定,不遵守路权的行人或驾驶者要负起最大责任。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之诸多规定,如「转弯车应暂停让直行车先行」、「左方车应暂停让右方车先行」、「行车速度依速限标志标线规定」、「汽车行驶时驾驶人应注意车前状况及两车并行之间隔」、「右转弯车辆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汽车行近未设行车管制之行人穿越道前,应减速慢行」、「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遇行人穿越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设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者,……不得在其100公尺范围内穿越道路」等,不遵守路权的行人或驾驶者,自招危险还要其他用路人负起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是不合理的!

行人不是最大,车祸也不一定是大车要负起责任,端看路权归属而定。检察署在判定过失责任时,除依据现场证据适用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必要时也会送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厘清事故原因民众也可自行请求鉴定,然需自费3000元的鉴定费用(仅部分县市收费)。

行人闯红灯造成用路人受伤,当然也要负责任;而驾驶人行经路口,若可预见行人违规穿越马路,驾驶人当然也不能主张拥有绝对路权,认为反正违规的是行人而直接撞上去!若驾驶人已经尽到防范车祸发生的各种可能因素,是没有责任的;若是行人突然闯出,让驾驶猝不及防,就难以苛责驾驶人,没有所谓「行人最大」!

而事故责任分为民、刑事诉讼,刑事责任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过失,都要负起过失伤害或过失致死责任,只是过失伤害需在6个月内提起告诉,不会因为是否声明保留追诉权而有所不同。民事求偿需在2年内提出,双方都求偿,法院综合证据,由法官自由心证判定过失比例后,再交互计算双方损失判定赔偿金额。总之,不论是行人或驾驶人,谨守交通规则,随时留意行车动态,注意自身安全,才能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

蔡正杰基隆地检署主任检察官。以上言论代表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