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55撞死闯红灯推车伯 70岁女驾驶称「他没走斑马线」下场出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70岁的余姓妇人去年1月24日清晨4时许开着小货车买货行经高雄市苓雅区三多四路与自强三路时,撞上闯红灯的林姓路人,导致对方伤重身亡。虽然余女主动向警方自首,事后也很懊悔,但高雄地院法官认为,纵使双方都有错,但她的驾驶行为有明显过失,最后依法判处7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事发路口。(图/翻摄自Google地图

判决书中提到,余女当天行经事发路口时,林男正好推着推车打算闯红灯横越三多四路,她的车子时速为55公里,比该路段限速50公里高出一些,却还是没有注意到有人,前车头直接撞上林男,导致对方受到头部外伤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硬脑膜下出血等伤害,送往医院救治仍因伤重宣告不治。

余女在车祸之中也受了轻伤,抵达医院后随即向警员表明自己是肇事者,并且愿意接受裁判。她坦言,当天开车去买货,回程时撞伤林男,「他当时不是走在斑马线上,我在很远的距离就开始刹车。」

不过,高雄地院法官参阅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认为肇事主因是余女未注意车前状况还超速,林男闯红灯则是次因,考量到她事后积极以实际行动填补损害,也相当懊悔,最终依汽车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7月,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