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3岁女童走斑马线被车撞死 孕妇驾驶与家属和解获判缓刑

台南市3岁余姓女童走斑马线过马路被余姓孕妇驾车撞死后,在台南市立殡仪馆举办追思会。(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3岁余姓女童去年5月8日与母亲走斑马线过马路时,被杜姓孕妇驾车撞死,余母也受伤住院,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余父还因此成立台南市人本交通促进协会。由于杜女与女童家属达成调解,家属也希望此案可以告一段落,台南地方法院依犯过失致人于死罪处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及接受法治教育3场次。至于杜女另涉对余母过失伤害罪,因辩论终结前撤回告诉,法官谕知不受理。

据查,案发当天上午9点52分许,杜女驾车沿台南市北区忠义路2段北向内侧车道行驶至成功路口准备左转时,刚好余母手牵女童,徒步走在忠义路2段的行人穿越道,正准备穿越成功路,杜女因疏未注意贸然驾车左转至成功路西向车道上,当场撞击余姓母女,女童经送医急救仍伤重不治。

台南地院认为,女童由母亲引领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并无任何违规之处,杜女就此件车祸应负全部过失责任,且过失态样不轻,应予非难且难以轻纵,但念及犯后自始均坦认犯行,并积极与家属达成调解、弥补家属损害,获得对方原谅,被害人家属也希望此案可以告一段落,并给杜女缓刑机会;加上杜女没有前科,也符合缓刑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