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学校旁斑马线遭撞 女童受伤 驾驶扣照

台中市潭子区潘姓女童2月29日于上学途中,走行人穿越道过马路时,遭赖女驾驶休旅车撞倒。(民众提供/陈淑娥台中传真)

台中市潭子区10岁潘姓女童昨于上学途中,准备走行人穿越道过马路时,遭42岁赖女驾驶休旅车撞倒,女童痛到爬不起来、四肢跪地,幸仅左膝受伤,一旁导护志工连忙协助。由于现场离学校仅350公尺,该汽车未礼让行人,引发议论,而女童当时未注意左侧来车就冲过马路,教育局已请学校加强交通安全宣导。

潭子区潘姓女童昨早上7时许,在上学途中,步行至复兴路1段与合作街口,准备走行人穿越道过马路,她往右侧查看,等待对向2、3辆汽车驶过后,并未注意左侧,一股脑就起步往前跑,不慎遭赖女驾驶休旅车撞倒。

被撞倒的女童想捡掉落在地的水壶,但却痛到爬不起来而四肢跪地,不远处的导护志工见状赶来帮忙,路人也拿三角锥摆设示警,救护车紧急将女童送医,所幸女童仅左膝受伤,经包扎后已无大碍。

校方表示,由于该事故路口较小,学校都会宣导请孩子往前走至复兴路与大新路口,该路口有导护志工协助,过马路比较安全;受伤女童经送医救治后,已离院返家休息。

教育局表示,学校将持续关心学生复原情形,该局也请学校协助后续医疗及就医期间课业事宜,并请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导,提醒上下学时道路交通敏觉性,维护学生上下学安全;经查台中市国小学童去年校安通报交通意外事件,共计95件。

警方指出,赖女经酒测后无酒精反应,但其驾驶车辆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暂停礼让行人,因而肇事致人受伤,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制单举发,处72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赖女驾照也将被吊扣1年。大雅警分局112年度执行「车辆不停让行人」专案取缔总计553件,昨起同步于辖内校园周边扩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