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童害截肢 失智男和解获缓刑
高雄杜姓男子罹患「血管性失智症」,驾车时突加速朝路边骑自行车的6岁男童撞去,害男童重伤、右小腿须截肢。杜男供词反复,一审审酌他的病情不稳定,依杀人未遂判刑2年,检方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酌杜男已与男童家属和解且自身病重,改判缓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杜姓男子罹患「血管性失智症」,驾车时突然加速朝1名正在路边骑自行车的6岁男童撞去,男童送医后右小腿截肢。杜男面对男童家属质问为何下毒手,竟回「我就是想这样」,事后又改称无杀人故意,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判其2年,检方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酌杜男已与男童家属和解且自身病重,改判缓刑,可上诉。
杜男2022年1月上班时突然晕倒,失去呼吸心跳,送医后经紧急心脏、脑部手术后产生幻觉,认知功能及行为混乱,被诊断为「血管疾病引起之认知障碍症」,导致辨识行为能力显著降低。
杜男出院2个月后,驾车沿茄萣区民治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时,突然回转、朝路旁骑着自行车的男童撞去,随后自撞电杆,现场破片四散、烟雾弥漫。
一旁的目击民众吓得赶紧报警,立刻冲上前为男童止血,经送医抢救后右小腿必须截肢保命。杜男呆站在现场,面对男童家属质问「为什么要把小孩撞成这样?」竟称「我就是想这样!」随后向赶抵的员警自首。
面对讯问时杜男又改口,辩称自己罹患「血管性失智症」,记忆、判断力、认知功能均有受损,案发前误以为自己要去台南某医院开会,行经事故地点时误认开过头,才会特别回转,当时他并没有发现男童就在面前。
一审考量杜男当时确实受病情影响,犯后也与男童家属和解并依约赔偿,依杀人未遂罪判其2年,并令其入监前施以监护1年。
检方认为量刑过轻、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杜男与家属和解后获谅解,应无再犯可能,考量犯后精神状况仍非稳定,患有致命性的贫血,最后撤销改判2年、缓刑5年,并入相当处所或以适当方式施以监护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