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没礼让行人回看一眼 驾驶气骂「头壳坏去」赔6000元

李男只是看了一眼没有礼让行人车辆,就遭蔡姓驾驶辱骂。(示意图记者一中摄,与本案无关)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44岁蔡姓男子去年4月25日晚间7时许开车行经高雄市某路段,因为没有礼让行人,还当街台语气骂李姓路人「头壳坏去」,反而吃上妨害名誉官司。虽然蔡男到案后矢口否认,但高雄地院法官不采信,日前依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6000元,得易服劳役6日,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中提到,李姓路人当天经过事发路口,走在斑马线上准备穿越马路时,因为蔡男没有礼让行人,于是回看了一眼,没想到对方见状立即下车,他马上拿出手机拍摄,两人因此发生口角

蔡男一时气愤,当街骂出「神经病」、「头壳坏去(台语)」等话。不过,挨告之后他虽然坦承有说出上述不好听的话,但没有辱骂李男的意思,「我是想问他发生什么事而已,我不认为这是公然侮辱。」

高雄地院法官勘验检方提出的搜证录音光碟,认定蔡男明明未礼让行人在先,又不思以理性方式处理纷争,就在公开场合以不堪言语骂人,无视他人的人格尊严,可见法治观念淡薄,加上他犯后矢口否认,也未与李男达成和解,最后依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6000元,得易服劳役6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