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传并中嘉 公平会有条件核准

远传电信入主全台最大有线电视系统中嘉网路,昨在公平交易委员会成功闯关。公平会表示,交易案对市场集中度无明显影响,但已知晓远传的策略,因此设下出任中嘉董事不得过半、不得介入人事任免等3项7款附负担条件后,通过该案。

中嘉案经公平会核准后,尚须经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核准,交易案才能落实。NCC已于上月底举行完听证会业界预期,下个月内NCC就会排入委员会议程中讨论,全案可望在农历年节前拍板定案

中嘉旗下有10家有线电视系统,用户数达117万,市占率23.32%,为国内第一大多系统业者(MSO)。远传因党政军退出媒体条款,与美商摩根士丹利亚洲私募基金结盟,以171.2亿元认购公司方式「以债作股」入主中嘉。

公平会表示,由于此案仅涉及中嘉母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经营权转移,对于市占率、市场结构、市场集中度都没有明显影响,且有助于中嘉引进资金加速数位汇流发展,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的不利益,因此做出不禁止结合的决议

公平会指出,依现有事证,难以认定远传是参与结合的事业,但根据公平会调查,远传是因现行法令限制,无法股东身分直接投资有线电视,改以持有公司债获取未来法令松绑后入主中嘉的先机,强化数位汇流版图

公平会发言人邱永和表示,考量远传的目的与策略,无法排除远传在法令松绑前,会先透过其他方式参与中嘉的业务经营或人事任免、共同经营等可能性,因此对远传设附带条件

邱永和说,附带条件包括远传与旗下事业的董事、监察人、经理人不得出任中嘉半数以上董事;中嘉不得转让超过三分之一股权给远传,也不能让远传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经营或人事任免。

另外,附带条件也规定中嘉不得对远传与其他电信业者在商业上有差别待遇,且远传须每6个月向公平会提出服务内容清单。

邱永和强调,远传日后正式入主中嘉,仍须向公平会申报,若未依法申报,可处20万元至5000万元,并可命令禁止结合、限期处分股权或分设事业。

针对公平会提出涉及远传的附负担,远传指出,将遵守且尊重,未来也会全力配合所有审查流程。远传并重申,是以公司债权所有人的身分,与中嘉进行业务合作,对于中嘉人事任免权、业务经营等,皆无控制权,未来双方所有合作内容,亦都不会违反公平会所提出的负担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