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电信、悠游卡、统一超商申请结合 公平会:有条件核准
中华电信公司、悠游卡公司及统一超商等三公司打算合资设立点钻整合行销公司经营红利点数业务,并向公平会申请结合,公平会提出包括在新公司设立后5年内,每年3月底前提供股东异动名册、营业额、会员人数、点数兑换金额与比例等9项附加负担的方式,不禁止其结合。
公平会准其结合,是因为三家公司在电信市场、连锁式便利商店及小额支付工具等市场,都面临强大的市场竞争者参与竞争,同时,新事业的进入门槛不高,短期内对电信市场、连锁式便利商店及小额支付工具等市场产生的限制竞争疑虑不高。
但是,就长期而言,公平会指出,未来仍不能排除经由点钻整合行销公司的红利点数平台,从事联合行为、杯葛、差别待遇等限制竞争或不公平竞争行为,所以,提出附加项负担要求,包括:一、不得促使结盟商家以损害特定事业为目的,对该特定事业断绝供给、购买或其他交易。二、不得不正当限制新设事业之结盟商家与其独家交易等。